扩大范围做好服务破解农村信贷的问题与对策

论文核心提示: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联的所有因素及其他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动态的、均衡的系统。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联的所有因素及其他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动态的、均衡的系统。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问题的现状
经济基础薄弱。资金外溢现象比较严重
农业的弱质性和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农村金融具有交易成本高、风险大、回报率低的特点。此外,由于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邮政储蓄占有相当份额,前者出于对利润的追求必然将资金从农村通过其上级银行贷放;后者作为政策性银行运营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其在农村吸纳的资金也大部分流出于农村经济循环体系外。资金流动的必然规律作用加上有外流的渠道,导致了我国农村资金外溢现象比较严重,农村金融运行的整体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
农村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滞后,社会信用文化缺失农村企业和农户的诚信意识、金融风险意识比较薄弱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远未形成。农村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业发展缓慢,缺乏一个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企业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以便做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农村的逃债躲债和赖债现象还比较严重,但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缺乏对债务人违约的制约。
金融市场本文世纪论文网(www.21cnlunwen.com)提供不健全
与大中城市金融市场相比,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农村金融主体不健全。从1999年开始,农村信用社成了乡村地区惟一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市场供求不平衡。一是总量供求不平衡。全国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中,农业贷款余额和乡镇企业贷款余额的占比呈下降趋势,难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二是结构不合理。农村的生产性贷款多,消费性贷款少;短期贷款较多,中长期贷款基本没有。市场不完整、金融品种单一。农村基本上只有货币市场,而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极少。
金融法律环境不完善
当前与农村金融有关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尚不尽如人意。我国现行的《破产法》未赋予债权人主动申请将债务人破产清偿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债务人的约束力;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也不甚规范,《个人破产法》缺失,不利于尊重和维护金融债权。有些县乡政府的法制意识不强,存在行政干预法律、以权代法的现象,执法效率低下。农贷企业缺乏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影响其守法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能力。
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金融机构、司法部门、农村企业和农户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的原则,形成共建机制,促进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良性互动发展,进而更好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加强地方政府主导,推动农村金融生态建设
当地农村金融生态状况如何,关键是地方政府。在农村金融生态建设中,县乡政府应从以下方面发挥主导作用: